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公告公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-凯发官网入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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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
2021年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
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7-02 16:16 信息来源:规划财务司 字体:[ ] 视力保护色:

广电办发〔2021〕205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广播电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,广电总局直属各单位,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:

为继续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化建设,依据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》(广电办发〔2021〕126号),现启动2021年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征集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“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、政策体系、标准体系”要求,优化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体系,有效发挥标准的基础性、引领性、战略性作用,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。

二、申报范围

围绕广电总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,结合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区块链、5g和vr、ar以及超高清等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的应用实际,归纳总结新技术、新方法在行业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成果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情况,认真研究论证,确保申报标准具有可行性、操作性。

2.申报项目应与现有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体系有机结合、互相补充或完善。

3.申报项目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协调,避免与已发布和制定中标准相重叠、交叉、矛盾。

4.牵头起草单位应做好标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,原则应在一年内完成送审。

四、项目申报

广电总局已建立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申报系统(网址:http://gcbz.pingshen.nrta.gov.cn),请各单位组织辖区或所属相关单位(含网络视听持证和备案机构)通过申报系统填写相关内容,并于2021年7月28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(纸质版及电子版)报送广电总局规划财务司。

规划财务司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,对于评审通过后的制修订项目给予一定的编制经费支持。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属于科技成果,可以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。对技术水平高、取得显著效益的标准,规划财务司将推荐申报相关标准科学技术进步奖项。

联系人:陈悦;联系电话(传真):010-86093559;

邮箱:jianshechu@nrta.gov.cn


附件:申报项目汇总表.pdf


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

2021年6月29日    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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